债务企业名称: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债权总额:1,776.28万元(截至2020年6月2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776.2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400万元,利息为376.2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及抵押,保证人为鞍山鑫华贸易有限公司、张德库、唐静华、唐静玉、王宏光,抵押物为企业名下位于台安县农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30,000平方米以及地上房产9,318.41平方米。
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6月24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唐静华。注册资本:1383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10年06月24日-2020年06月23日。住所: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机肥生产与销售,冷库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概况
鞍山鑫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21552566264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唐威。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10年03月22日-2020年03月22日。住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水果、蔬菜、食用菌,物流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果蔬制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酒类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德库,男性,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3-8号;
唐静玉,女性,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柴河街18-1号;
唐静华,女性,住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22号;
王宏光,男性,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柴河街18-1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位于台安县农业园区的三处工业用地,面积合计30,000平方米,三处房产,面积合计9,318.41平方米。抵押房产九成新,包括厂房及办公楼。抵押物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该债权已全额涉诉并胜诉,我司已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本案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