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阜新经济开发区新秀街西、盛祥路北
债权总额:3439.45万元(截至2020年5月3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3439.45万元,本金为2735.06万元,受让利息14.65万元,孳生利息689.74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5月3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王宏伟、张岩,抵押物为抵押物为阜新金岛鞋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阜新市开发区海汇街东、新开2路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阜新国用(2007)字第0044号,面积2599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是出让,用途工业,终止日期是2056年12月18日)、三处厂房(证号:开发区字第2010027002号,面积5098.32平方米;证号:开发区字第2010027003号,面积5098.32平方米;证号:开发区字第2011012669号,面积7417.09平方米)、办公楼(证号:开发区字第2011010587号,面积1699平方米)。该债权已全额涉诉并胜诉,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本息;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企业概况
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辽宁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5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594830801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王宏伟,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住所阜新经济开发区新秀街西、盛祥路北。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自然回归型净水器系列产品及净化除尘系列产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业废水的治理,土木工程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资质证书级别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1、保证人:王宏伟,男,汉族,1970年4月19日出生,住所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隆宇路平房8402室。
2、保证人:张岩,女,汉族,1974年9月17日出生,住所阜新市细河区芙蓉巷82-2-307。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全额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阜新经济开发区,交通较为便利,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