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阜新经济开发区新秀街西、盛祥路北
债权总额:3439.45万元(截至2020年5月3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3439.45万元,本金为2735.06万元,受让利息14.65万元,孳生利息689.74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5月3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王宏伟、张岩,抵押物为抵押物为阜新金岛鞋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阜新市开发区海汇街东、新开2路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阜新国用(2007)字第0044号,面积2599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是出让,用途工业,终止日期是2056年12月18日)、三处厂房(证号:开发区字第2010027002号,面积5098.32平方米;证号:开发区字第2010027003号,面积5098.32平方米;证号:开发区字第2011012669号,面积7417.09平方米)、办公楼(证号:开发区字第2011010587号,面积1699平方米)。该债权已全额涉诉并胜诉,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本息;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企业概况
阜新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辽宁金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5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594830801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王宏伟,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住所阜新经济开发区新秀街西、盛祥路北。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自然回归型净水器系列产品及净化除尘系列产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业废水的治理,土木工程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资质证书级别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1、保证人:王宏伟,男,汉族,1970年4月19日出生,住所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隆宇路平房8402室。
2、保证人:张岩,女,汉族,1974年9月17日出生,住所阜新市细河区芙蓉巷82-2-307。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全额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阜新经济开发区,交通较为便利,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6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诉讼和解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23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