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铺镇青云街10-1号
债权总额:2,505.11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0年8月20日、最终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505.1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根据生效判决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合计为1005.11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8月20日、最终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质押和保证,保证人为曹恩实、张田薇;质押物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对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130.2万元。
债务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概况
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3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10111000002518;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彭志钢;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铺镇青云街10-1号;营业期限自2008年03月18日至 2038年03月18日;经营范围:玻璃食品包装瓶制造;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曹恩实(抵押人):男,汉族,1971年7月18日出生,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秋菊街59号3。
张田薇:女,汉族,1971年2月14日出生,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建国委1组。
质押物概况
该债权质押物为债务人沈阳钰雪明源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对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130.2万元,该笔质押业务已办理质押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02059820000249969324。但法院未支持上述质押权利,质押无效。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但法院未支持上述质押权利,质押无效。保证担保有效。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 9 月 22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