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金融债权资产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盘锦市、阜新市、营口市
债权总额:62,803.51万元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金融债权资产合计64,551.22万元,其中本金合计56,549.57万元,利息合计8,001.65万元(因6户债权已分别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此每户债权的利息计算均截止至法院裁定受理该户债务人破产重整之日)。具体债权资产的名称、种类、所在地、标的金额、数量、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等详见资产推介信息表,并以债权处置基准日确认为准。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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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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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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