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林银行沈阳分行位于东顺城街商业用房抵债资产项目 |
业务类别 | 物权转让 |
项目地区 | 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1号21层、24层 |
拟转让金额 | 人民币910万元 |
转让人基本情况 | 吉林银行沈阳分行成立于2011年5月,目前拥有分行营业部、太原街支行、青年大街支行、建设大路支行、沈铁路支行、黄河北大街支行6家营业网点。沈阳分行按照总行战略发展规划和统一部署安排,秉承“一起成长、一起分享”的核心价值理念,稳健经营,立足本地,关注民生,坚持差异化经营与特色化发展道路,为辽沈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联系电话:024-31290107 |
项目介绍 | 该资产位于大东区东顺城街11号,沈阳中街商圈的亚欧大厦21层、24层,建筑面积合计1728.85㎡,地处中街商圈,周边交通便利,可用作办公、商务宾馆等。 |
诉讼详情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6)辽0103执1396-2号以物抵债裁定。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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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女士、刘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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