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
债权总额:5,620.66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1日)
债权情况
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968万元,利息652.66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19年11月21日),债权本息合计5,620.66万元。保证人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李维龙、孙莹。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
债务企业情况
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杨秀荣;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90%);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10%)。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销售等。
2019年11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情况
1、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8日;法定代表人:李维龙;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5号(女人街商业广场1号商务楼)6-17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企业注册资本:27,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电子商务。股东:李维龙、石友清、李维庆。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1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2、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素云;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烟、酒、糖茶、农副产品、水产品等。股东:辽宁创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0%)以及李维龙、石友清、李维庆。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3、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
15日;法定代表人:洪杨;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企业注册资本:5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销售等。股东: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98.55%)和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1.45%)。该企业于2019年6月22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4、李维龙,男;孙莹,女。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二部分,分别为:
1、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杜家村的房产26,434.85平方米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100,619.00平方米;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
2、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的房产面积54,474.13平方米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18,207平方米,为“营口兴隆大厦”经营所在地。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盘锦抵押物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现状保存完好;抵押物配套设施完善,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规划环境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
营口抵押物地理位置为营口市市中心最为繁华地带,人流量大,配套设施完善。该抵押物登记为第四顺位。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