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具体情况:债权本金余额1500万元,收购利息502.43万元, 截至2022年7月6日孳生利息1740.37万元,债权总额3742.8万元。(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贷款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协议》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转让方挂牌公示的利息数额不完全一致,受让方主张权利应以最终获得司法支持的为准)。 2、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贷款债权虽然已进入诉讼执行程序,但仍可能存在主债权丧失诉讼时效的风险,担保债权超出诉讼时效、免除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4、贷款债权涉及的诉讼费用等相关权利一并转让受让方,如发生应缴欠缴诉讼费等费用的,由受让方承担。 5、贷款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贷款债权可能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能存在不能恢复执行、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的风险。贷款债权抵押物可能被其他案件查封,可能存在本案法院无法强制执行的风险,购买债权后不能以转让方名义采取保全、查(续)封措施。 7、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抵押物可能已全部或部分灭失。贷款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贷款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灭失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 8、受让贷款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9、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0、债务人可能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等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债权可能存在破产受偿为零的风险。 11、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12、贷款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拖欠房款、被债务人或担保人出租或抵债给第三方等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抵押物可能存在拖欠工程款及相关税款、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13、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4、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以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但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15、买受人购买债权后不能以转让方名义采取查封、续封等强制措施。 16、拟处置债权抵押物存在被第三人占用情形。 1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 18、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19、转让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转让方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