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情况: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本金余额9,240.80万元,截至2021年6月11日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4,353.82万元,债权总额13,594.62万元。(由于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资产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与《债权资产明细表》中所列明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不完全一致); 2、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协议附件一载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标的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存在因已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部分/全部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或不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6、标的债权文件及其涉及的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如有)、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的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存在、无效、未生效、被撤销、已全部/部分履行、灭失、或已过诉讼时效、担保期间等风险; 7、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不真实、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8、标的债权项下的部分抵押物存在被出租(且租期不详)、占用、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私自抵债情形,可能会存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情形,存在买受人不能完全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及实现抵押权受阻等风险; 9、标的债权项下的部分抵押物存在灭失、毁损、设定居住权、或存在欠缴税费或土地出让金、无相关权属证明、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抵押物的相关情形; 10、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11、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1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标的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或得不到司法部门支持认可; 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 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债权转让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 15、转让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甲方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