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新民市蔬菜果品公司等266户债权资产包项目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债务人
新民市蔬菜果品公司等266户债权
新民市蔬菜果品公司等266户
本金余额
债权总额
挂牌价格
保证金
101,295.72
720,987.47
560
168
利息计算截至2024年8月30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首次公开转让公告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补登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补登公告期限内向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补登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24年9月14日15:00。关于项目其他内容请详见2024年8月30日发布的项目资产转(https://www.lneec.com/)
补登公告规则:上述项目在首个公告期间已征集到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5号)要求,现对上述项目资产转让联合公告报名时间延期7个工作日。在补登公告期内,转让方仍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如在补登公告有效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没有产生新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与现有的意向受让方确认成交。
意向受让方资格:交易对象须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平台或其他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邮政编码:11001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4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