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辽宁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11-2号楼
债权总额:34,303.02万元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辽宁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债权总额34,303.02万元,贷款本金20,900.00万元,利息13,403.0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辽宁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人为胡军伟。
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于2013年,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11-2号楼14号门市,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以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为主营业务,注册资金15500万人民币。
保证人情况
胡军伟,男,1979年7月13日出生,住址为抚顺市新抚区。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辽宁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的6处商业房产、11套门市及相应的土地,房产面积合计27087.49平方米,其中商场部分面积合计25062.91平方米,门市部分面积合计2024.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224.96平方米。抵押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坐落于抚顺市中心地区,周边有成熟的小区和生活配套设施,多个商场集聚在周边,地理位置优越。各级机关、政府、银行、商业大厦及写字楼等设施完善,是商业投资的首选宝地。内部已完成装修,各项设施齐全,具有很高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何先生;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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